近日,敦化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公益诉讼办案组,联合敦化市畜牧业管理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对敦化市牲畜定点屠宰场开展现场检查。
联合检查组对屠宰场的屠宰车间环境和屠宰过程中所产生的粪便、污水等排污情况进行细致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一屠宰场在屠宰过程中所产生的粪便等固体废物,没有按要求封闭堆沤后还田,而是直接倾倒在屠宰场房后的空地上,导致周边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另一屠宰场在屠宰过程中产生的固体污物及污水,没有按规定干湿分离,而是将部分污物直接排放,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污染,存在传播疫病的风险。
鉴于此类违规情况,敦化市检察院依法向敦化市环境保护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法定监督管理职责,督促两家定点屠宰场进行整改,建设符合规定的屠宰固体污物堆沤池和污水池,保证屠宰过程中的卫生安全,防止屠宰污物的排放造成周边环境污染。
该检察建议发出后,敦化市环境保护局领导高度重视,针对检察建议进行了安排部署,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目前正在对全市各大小屠宰场启动全面审查程序,逐一开展排查,进行整治,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为促进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结合执法办案,建议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一种重要方式。(稿源:敦化市检察院)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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