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潘晴 隋先锋 周贺 报道)为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管理,保护涉案人员合法权益,近日,吉林省和龙林区检察院案管工作人员联合检务督察人员对涉案款物展开核查工作。
核查人员对本院涉案财物的登记、保管和处理三个关键环节进行了细致的核对检查,调阅涉案财物帐,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案件信息进行核对,并实地查看涉案财物管理室,详细检查保管涉案财物的保险柜、密码箱,核对在库物品与保管账目。此外,核查人员还到财务部门对涉案款项账目进行了核对。
经核查发现,姚某某盗窃一案的涉案款项现已移送至和龙林区基层法院,但办案部门未将相关凭证及时送到案件管理部门登记,对此,核查人员口头提示办案部门,办案部门已在第一时间将相关手续补齐。
据悉,和龙林区检察院将继续强化内部监督,适时组织联合核查,确保涉案款项和物品均有相应的法律文书及台账登记,出库入库处理手续齐全、规范,去向明确、清楚。同时,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思想认识,使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切实保护涉案人员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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