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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庭评议 以庭代训

发布时间:2019-09-26 06:56:21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李世莹 张旭 周贺 报道)近日,在吉林省和龙林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被告人赵某某盗窃一案听庭评议活动。“听庭”是指旁听庭审,“评议”是指听庭评议小组成员针对公诉人庭前准备活动、庭审形象、庭审把控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听庭评议小组成员先针对出庭准备活动进行打分,并就起诉书、举证质证提纲、公诉意见书中发现问题向公诉人予以反馈。

被告人赵某某在敦化市两场所,窃取挂在凳子上单肩包内现金人民币1700.00元、窃取挂在墙上黑色背包黄色钱夹内现金人民币3800.00元。庭审结束后,听庭评议小组成员对本次庭审效果及公诉人庭审风采予以充分肯定,同时指出本次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在讯问针对性、举证系统性、应对庭审变化的灵活性方面仍存在问题,需进一步加强提高。

通过本次“听庭评议”活动,规范了公诉人出庭行为,提升了公诉人出庭能力,切实提高了延边林区检察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无论是公诉人还是听庭人员都收获满满。“听庭评议”是加强公诉能力建设的主要抓手,是检察干警参加“听庭评议”活动可以在“听庭”中学习、在“评议”中总结,以“听”促学、以“评”促改;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办案人专业能力及水平,对于促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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