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通榆县公安局兴隆山派出所走进一位年近六旬、辖区三合孵化场老板张某,他手中擎有一面写有“为民办实事深得百姓心”的锦旗,这面锦旗虽然仅仅十个字,却饱含着派出所民警全心为民的火热情怀。
兴隆山派出所接到辖区三合孵化场老板报警求助,称被刘某骗取人民币10000余元。接警后,副所长王震带领民警询问排查得知,刘某原系兴隆山镇三合屯(松通高速七工区)运料的人员,当时刘某通过第三方找到孵化场老板张某,以每月5000元的价格租下张某的孵化场,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为一年,一个月一交,期限为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2018年1月,刘某以春节回家过年为由,向孵化场老板张某借了人民币2000元钱作为路费,声称过完春节回来就把剩余的房租和借钱归还给张某,张某信以为真。没想到的是,刘某不守信用,走时将剩余在厂房的东西拿走,这一走就再也没回来,打电话、发微信也无人理会,转眼4个多月过去了,仍然不见刘某的音讯,万般无奈,张某才来到派出所报警。
得知此事后,兴隆山所民警通过张某提供的刘某电话和微信联系刘某,发现刘某电话早已换号,微信号也拒加任何人。派出所民警只好大海捞针,带领张某到松通高速七工区找寻刘某的下落,最终在一个曾经给刘某开过铲车的李某处得知刘某的真实姓名,并得知刘某是辽宁省人,但刘某早已不在七工区干活了,钱也已经结清。派出所民警另辟蹊径,利用人口平台调取刘某的户籍信息,并通过多方打听,找到刘某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通过刘某户籍所在地民警帮忙,调取刘某的妻子电话。
副所长王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讲明利害关系,通过多次与刘某妻子进行沟通,最终刘某将拖欠张某的房屋租金和欠款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归还给张某。为此,三合孵化场老板张某非常感动,于是赶制一面锦旗赠予兴隆山派出所。(稿源:通榆县公安局)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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