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黄雪莹 报道)近日,吉林省珲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胜龙率部分人大代表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就珲春市贯彻实施《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崔胜龙一行对市内部分主路沿街商铺广告、牌匾市面用语物情况进行了细致查看,并对珲春市第一实验小学朝鲜语言教学情况进行了考察。详细询问了全市贯彻执行《条例》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措施和成效,重点了解了工作机构的设置和配备,市面用语物整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办公、开会、发文时的民族语言使用标准等。
座谈会上,崔胜龙一行听取了市政府就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员进行了发言讨论。
崔胜龙指出,近年来,珲春市政府举全市之力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各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成绩值得肯定。要进一步提高对贯彻实施《条例》重要性的认识,把贯彻实施《条例》作为执政兴国的需要、朝鲜族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对外开放的需要;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广泛深入地宣传《条例》,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宣传学习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坚决纠正违法行为,从根源上整治,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成果,将查处工作常态化,推动珲春市民族工作再上新台阶。(稿源:珲春市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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