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龙井市通过实施“123”工作法,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关切的“出行难”问题,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压实“路长制”责任体系,制定《龙井市县、乡(镇)级公路路长分工明细表》,通过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管理模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稳步推进“两项工程”,针对城市领域,组织实施“道路提升改造建设项目”,投资1.18亿元对1.5万延长米城市道路进行升级改造;针对乡村领域,推进实施“四好农村路”建设,召开工作联席会议2次,组织集中开展主题党日“固定周”活动6次,对8万余平方米农村道路环境进行改善。
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年考评”考核机制,将工作日常检查情况、定期调度情况和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并按照自检评估、考核(复核)程序进行年终考核,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整改取得实效。(稿源:龙井市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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