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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刀具进法院 难过法警安检关

发布时间:2019-11-15 15:50:19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时小絮)近日,吉林珲春林区基层法院例行安检时,从一名当事人的外衣兜里查出一把管制刀具并暂扣,及时消除一起安全隐患,有效地保障了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

当日15时许,当事人辛某来珲春林区基层法院立案,过安检系统时发现可疑物品,安检人员立即进行人工检查,经检查,从外衣兜内搜出一把管制刀具,刀身长27厘米,值班法警当即对人、物隔离,分别控制,再对受检人员进一步进行人身检查及询问,其称携带刀具是挖野菜后遗落在兜内,法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后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的规定予以暂扣。

珲春林区基层法院长期以来高度重视安全保卫工作,达到了有包必验、逢进必检,将安全隐患挡在了大门之外,保障了法院人的人身安全。

安全小提示:

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对管制器具、危险物质、限制物品处理:

1.对不允许携带进入诉讼场所的限制物品可予以寄存;

2.对非法携带的管制器具予以暂扣;

3.对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等危险物质在确保没有危险的情况下,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寄存或者暂扣;

4.对其他不得带入诉讼场所但是按照规定不允许寄存的物品,应当告知受检人员自行处置;

5.对暂扣的爆炸物等危险物质,应当放置于专用防护器具和场所,报请公安机关或者其他专业机构进行处置;

安检工作需要大家的支持与理解,同时,希望大家能提高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配合司法警察,按要求进行安检,保卫安全你我他。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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