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张琪)“本院认为,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近日,由吉林省延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孟某某非法持有枪支一案开庭审理。该案承办人延吉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全鸿一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前,检察长全鸿一认真审阅卷宗、提审被告人、研究案情,做好庭前各项准备工作。庭审中,检察长全鸿一发表了公诉意见。被告人当场表示认罪悔罪。整个庭审过程,严格按照出庭规范化标准,用语严谨,条理清晰,为公诉人出庭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延吉市检察院严格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长带头办理案件,充分发挥了示范表率作用,以实际行动践行入额承诺,推动入额院领导办案成为常态,真正使司法改革落地见效。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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