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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

发布时间:2019-12-11 13:50:44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崔丽梅荆晶)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检察机关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近日,由延吉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牵头,联合延吉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第五部检察部、延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延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科,在延吉市朝阳川镇校园周边的超市、药店、餐饮等场所,进行了联合督查。

在督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先后深入校园周边的食品、药品经营场所,对店内外的环境及卫生状况;进货来源,食品、药品储存情况;经营者的营业执照,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等相关证件;是否存在不合格、过期的食品、药品进行了现场督查。同时,紧紧围绕提升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经营者遵纪守法意识,积极开展普法宣传。

此次督查活动,是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工作之一。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药品安全关系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延吉市检察院将继续用行动坚持“四个最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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