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田文吉)12月9日,由延吉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牵头,就犯罪嫌疑人单某涉嫌销售假药罪一案,围绕非法销售进口药品类案件如何鉴定在延吉市检察院三楼会议室举行了听证会。
延吉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全体人员,延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延边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延吉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相关负责人详细解释说明了该案不批准逮捕的理由,延边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就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新《药品管理法》及新的假药认定标准进行了讲解。延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相关负责人听取后,表示认同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并就此类案件涉案药品鉴定思路发表了意见。
经讨论,三家单位就非法销售进口药品类案件鉴定方式达成一致共识,为依法、高效、公正办理此类案件奠定了基础。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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