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李艳华)近日,三名当事人手捧一面书写着“三载讼案正曲直,一堂明镜断是非”的锦旗,来到了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亲手交给了承办法官,以表达对法院公正办案、为民排忧的诚挚谢意。
本案系因国有企业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所形成的特殊的股份运作模式而产生的股东知情权纠纷。九名上诉人请求被上诉人提供相关财务会计报告、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董事会会议决议,供原告及其委托的注册会计师查阅、复制以及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供上诉人查阅。
因本案涉及人数众多,影响社会稳定,且涉及后续系列案件,办理起来有一定难度。本案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阅卷开庭审理,查明案件事实,理清案件脉络。在庭审中,认真听取了诉辩双方的理由及各自诉求,结合本案争议焦点和案件事实综合研判,找准审判工作的切入点。多次到案涉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调查取证,核查相关档案材料。承办法官一刻不懈怠,加班加点地查找当事人的各项股金等信息,并一一进行核对,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只为给双方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结果。
最终,从九名上诉人是否具有某公司股东资格、其诉讼请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针对上诉人提出一审审判程序是否违法的问题作为切入点,法院依法作出改判的判决。
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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