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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同居多年起纠纷,共同财产该咋分

发布时间:2019-12-27 14:46:46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衣思 李洪利)吉林省集安市某村丧偶女子与同村男子非婚同居十余年,日子过得红红火火,后因琐事起纠纷,分手之时的财产该乍分?协商不成的二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集安市某村男子宋某,在村里人的撮合下,与同村丧偶女子牟某组成家庭共同生活。经过十多年的打拼,二人的生活有了很大起色,不仅还清了牟某欠的外债,还养殖了近百只羊,种植了葡萄园、桃树园,购买了卡车,置办了农业三轮货车、农机具、电动三轮车……

两人从白手起家,到现在生活无忧,家中还有数万元存款。两人对未来日子充满了憧憬。然而这一切,却因为牟某年近30岁的儿子大伟(化名)返乡而改变。

从外地打工归来的大伟抱着为家里作贡献的想法回到了家乡。但是,理想和现实之间,总是有太遥远的距离,大伟没有从事过体力劳动,无法承受繁重的农耕生活,经常叫苦叫累。

“在城里呆惯了,哪能吃得了农村的苦!”宋某觉得大伟回来是想要分家产的,将来结婚成家还需要一笔费用,平时说话时,话里话外都带着讽刺的味道,渐渐的两个人产生了矛盾,甚至酒后动了手。

两人的矛盾已经上演到有你没我的境况,牟某也无法化解,在两难的情况下,牟某与宋某协商分手,但家中的财产分割成为难题,便诉讼至法院。

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发现,二人争议的最大焦点是土地和土地上的附着物归属问题。由于土地归牟某所有,两个人争议的是地面种植葡萄、果树、中草药等问题,经过法官调解,牟某一次性给付宋某7万元,家中的其余财产归牟某所有。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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