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 (通讯员秦玥)新年伊始,吉林省和龙法院执行干警一直坚守岗位,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
2015年10月,被执行人耿某请求申请执行人杨某到其家里帮忙拆仓房和围墙,在帮忙过程中,因墙体倒塌,将杨某砸伤,需住院治疗。法院判决被执行人耿某及其妻子鲁某需赔偿申请执行人杨某各项损失78032元。判决生效后,耿某及鲁某一直逃避履行法律义务,杨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耿某与鲁某依然没有赔偿意向,2017年12月,因耿某与鲁某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案件终结本次执行。
2019年12月末,申请执行人杨某因生活困难,故向和龙法院提出恢复执行,执行法官立刻将耿某和其妻子鲁某拘传至法院,并对二人作出拘留决定。拘留过程中,耿某因身体原因未被拘留,但其妻子鲁某成功被拘,等待她的将是一个“难忘”的元旦。
元旦刚过,耿某和鲁某的儿子便代替两人来法院要和申请执行人杨某和解,并承诺先履行4万元,剩余标的将每年履行1万元,若耿某和鲁某未按和解内容履行,其儿子将为两人提供担保,代两人履行赔偿义务。至此,该案件落下帷幕。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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