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武小雅)雇主拖欠工钱,护理工向法院提起诉讼。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努力调解,雇主终于同意在规定时间内给付护理工工钱。
近日,吉林省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审理这样一起家政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被告马某的父亲需要一名护理工来照顾父亲的日常起居,于是马某便在手机软件上了发布了一条雇用广告,原告张某看到广告后,便与被告马某见面协商,被告马某承诺,护理工资每月4000元,老人和护工的生活费每月300元(生活费300元先由原告垫付),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了协议书,而被告马某只支付给原告1—6月的护理费用,7—11月的护理工资和生活费一直没有支付,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拖欠的护理工资和生活费,但被告一致没有给付,为此,将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将拖欠的护理工资和垫付的生活费支付给原告。
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启动简易程序,迅速组织双方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张某表示受雇从事护理工作,对待老人也是尽心尽力。被告马某表示并不想拖欠工钱,后资金方面出了问题,所以难以支付张某工钱,对于马某的说法,张某表示基本理解。法官表达了对马某经济状况困难的理解,同时告知其不能因为自己经济上有困难就消极支付工钱。
在法官讲法律、释道德、明事理的调解下,马某同意于判决当日给付原告张某护理费及生活费7000元,并在调解书规定时间内,一次性给付张某剩余护理费及生活费11721元,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案件成功调解。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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