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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林区中院公益诉讼执行案入选十大执行案件

发布时间:2020-01-16 13:06:14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1月14日,由人民法院报编辑部评选的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执行案件重磅推出,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再造绿水青山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执行案因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执行效果好,从各地法院上报的228件案件中脱颖而出,成为东三省唯一入选案件。

2018年5月18日,和龙林区基层法院根据生效判决以某林业局作为被执行人立案执行延边林区第一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执行案件。由于该林业局没有还林专项资金,场地执行难度大且还林标准、执行监督等问题无参照,遂由延边林区中级法院提级执行。执行过程中,延边林区中院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通过听证会确定还林参数标准并创设性提出代履行等机制。经过近半年努力,白河采石场已重现绿水青山。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专职研究人员谭秋桂在点评该案时指出:本案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判决执行方面作出了具有示范性意义的尝试。首先,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判决确定的行为义务的执行,需通过为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提供指导,与相关各方进行协调等方式,以确保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判决执行的合目的性。其次,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判决确定的行为义务的执行,通常属于可替代行为的执行,因此委托环境治理专业机构替代履行,由被执行人负担因此产生的费用,有利于利用专业能力确保环境治理的实效性,进而确保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判决执行的实效性。此外,这个案件的执行方式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判决方式提供了反思机会:可以改变直接判令被告履行环境修复义务的做法,而是在判决前向环境治理专业机构咨询或者委托鉴定,确定环境修复需要的资金数额,判令被告按照环境修复需要的资金数额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同时指定由接受咨询或者鉴定的环境治理专业机构开展环境修复工作,实现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判决、执行一体化,提高环境修复的效率,确保环境修复的效果。

多年来,延边林区两级法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依法公正、高效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为保护延边青山绿水、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2019年共审结涉林犯罪案件146件,占全部刑事案件总数的39.14%。

一是加大刑事制裁力度,依法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始终坚持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惩治环境资源犯罪。坚决遏制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活动有所抬头的势头,守卫延边林区生态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保障生态环境权益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态环境需要为目标,受理涉及水、光、大气、噪声污染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环境资源民事案件。三是积极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损害赔偿诉讼,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四是全面加强专门化生态环境司法体系建设,增强绿水青山司法保护能力。五是创新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满足林区经济环境司法新需求。分别于近两年先后举办环长白山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研讨会、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研讨会。与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甘肃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签订了《建立跨省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理论研讨平台的意向书》。六是打造延边林区环境司法品牌,提升本地区环境资源审判社会影响力。不断创新环境法治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结合法院“六走进”活动,在“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等特殊时间节点集中开展环境法治宣传。为让普法更生动更鲜活,两级法院宣传部门坚持拍摄制作形式多样的普法短视频,在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上播放,其中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干警自制的普法沙画作品,在各平台转载多次,群众接受度和社会效果显著提升。

延边林区两级法院将以此次案例入选为契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刻把握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新使命新任务,不断提高环境司法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新需求,为推进延边林区绿色转型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延边林区中级法院供稿)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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