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时小絮)疫情防控期间,珲春林区基层法院科学借助“线上”优势,利用互联网办案系统、微信等网络平台,搭建当事人与承办法官的沟通桥梁,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力保障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月11日下午,在珲春林区基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执行局局长梁奉吉正通过网络案款发放系统及微信进行执行款发放,交付申请执行人沈某执行案款5万元,过程仅用10分钟。
此案是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诉讼中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胡某分期付清本息5万元借款。在约定期限内胡某未履行还款义务,沈某于2020年1月13日到珲春林区基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执行局对被申请执行人的凯美瑞牌轿车进行查扣,并下达限期履行通知书,最终促使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2月10日,被申请执行人将5万元执行款打入法院执行账户。鉴于当事人在外地陪家人住院且疫情防控期间人员不便出行和聚集,梁奉吉局长决定利用网络办案系统进行案款发放。为确保收发案款有痕,保证“一案一账号”,他与申请执行人建立微信好友,通过视频确认案款的到账情况,经过审核程序,仅用时十分钟,申请执行人足不出户就收到了从网上银行转来的5万元执行案款。
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隔离病毒,却隔离不了法院干警坚守办案一线的决心,面对疫情,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主动担当,团结协作,创新工作方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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