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李雪峰)近日,吉林省白河森林公安局天池派出所对居家隔离期间违反规定擅自离开住所的谢某某和王某某予以治安处罚。
2月13日,民警接到辖区美人松社区工作人员报警称:在社区排查中发现谢某某、王某某(二人系夫妻关系)于2月5日从和龙市返回至白河林业局住所,随后对二人进行当面告知,要求二人居家隔离14天,但二人有私自外出情况,并在电话联系过程中,对社区工作人员进行辱骂。接警后,民警立即采取措施将谢某某、王某某口头传唤至派出所,经民警调查,谢某某、王某某于2月5日从和龙市做私家车返回位于白河林业局住所后,认为在此期间日常的体温检测正常,无发烧咳嗽等症状,不应该被采取隔离观察措施,所以未遵守疫情期间管理规定,擅自出行购物、聚餐,二人行为已经违反了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通知等相关规定,鉴于二人目前身体健康状况正常,未造成严重后果,且认识到自身错误,并保证遵守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对谢某某做出200元罚款、王某某警告的治安处罚。
面对疫情,白河森林公安局天池派出所将继续保持高强度的战备态势,全力以赴投入到抗击疫情的工作当中,为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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