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春7月4日电 (记者李家鼎)眼下,吉林省公安机关正在集中开展“三项整治”,“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敲诈勒索、以案谋私”“民警经商或变相参与经商”三类涉警腐败形式被重点整治。
近期,吉林省公安厅认真梳理了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受理的群众举报投诉线索和民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过全面分析研判,发现上述三类涉警腐败形式较为突出。以2016年全省受理群众举报线索为例,“有案不立、立案不查”占到35%,成为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涉警腐败问题。
此次整治对一些问题进行明确。例如明令禁止的“民警经商或变相经商”,包括“直接参与、合股经商”“利用职权为亲友经商提供便利”“民警亲属违规经营娱乐场所”“亲属经营社会涉警业务”等4种情形。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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