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姜雪)特殊时期当用特殊之法,为确保疫情防控、审判工作两不误,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通过在线“零接触”处理当事人纠纷,化解矛盾,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供“不见面”的司法服务。
2月24日,该院成功通过微信的方式调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被告潘某在租赁原告魏某钩机使用后没有结清租赁费,多次讨要无果的魏某非常烦恼,苦于无奈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潘某给付挖掘机租赁费4800.00元及利息400.00元。
由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避免当事人之间过多接触,主审法官刘玉田安排书记员赵爱莉先跟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决定建立微信群进行庭前调解。在审核了双方当事人的身份,征求当事人是否同意调解,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后,法官分别进行了耐心疏导,希望在疫情期间彼此能够互相体谅。在法官细致的劝导下,双方当事人爽快地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在微信群里进行了确认,这起纠纷就此成功化解。
“非常高效便民!”
调解结束后,诉讼双方给法院的工作“点赞”,认为既可以快速解决纠纷,又有利于疫情防控。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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