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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事实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被拘留

发布时间:2020-02-28 14:37:06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2月24日,延吉市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虚构事实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案,行政拘留违法行为人董某某。

2月24日,延吉市公安局开展网络巡查时发现,微信内正传播一条不当视频。视频中一名男子称,“还是延吉好啊,来了不隔离,口罩都撕了,不隔离”,并且有撕口罩的动作。延吉市公安局立即针对该不当视频开展侦查工作,迅速确定了拍摄视频的男子真实身份为户籍地河南省某县的董某某,现住延吉市。

2月24日,董某某在发布该视频后,发现传播范围较广,担心造成不良影响,遂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经询问,董某某对自己于2月23日17时许,在延吉市新兴街北大建材市场南门的路边,在明知延吉市政府发布外来人员返延需要自行隔离文件的情况下,拍摄其朋友,并通过断章取义剪辑后的视频,发布至微信朋友圈的虚假疫情视频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董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故意扰乱公共秩序,但能够及时悔改醒悟、主动投案,延吉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董某某行政拘留3日。

警方提示: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全体网民必须谨记一条遵纪守法的底线,做到心中有标尺,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延吉市公安局持续加大社会面管控力度,统筹抓牢网上网下“两个阵地”,对散布谣言虚构事实,谎报疫情及其他方法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警方将加大打击治理力度,违法人员将被处以行政拘留等处罚,情节严重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中共延吉市委宣传部供稿)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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