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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和龙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有效震慑“老赖”

发布时间:2017-07-07 18:42:26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记者 王永范 通讯员 赵永生 韩虹玉)法院执行是一项关乎司法公正、司法公信、司法透明的行动。执行难,是长期以来困扰人民法院的突出问题。被执行人以各种手段规避执行现象是形成“执行难”的重要原因之一。吉林省和龙市人民法院依法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对抗拒执行等非法行为采取强制执行,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近日,和龙市法院执行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因被执行人长期未还清执行款,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的6头黄牛予以查封。在执行干警送达执行裁定书过程中,被执行人及其妻子不听执行干警的多次劝告,严重阻碍执行干警查封工作,并抢夺相关案件材料、撕毁法律文书,性质极其恶劣。执行干警当即告知其行为将受到罚款、拘留等法律制裁,并将被执行人及其妻子拘传到和龙市法院。经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讲解阻碍执行的法律后果后,被执行人了解到其行为的严重性,态度诚恳地写下悔过书。然而被执行人的妻子在被依法拘传、警告知其阻碍执行的法律后果后其仍拒不配合,法院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决定,因了解到其正处于哺乳期,故法院依法罚款5000元。

 

今年,和龙市法院着力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和威慑力,多措并举,严厉打击规避执行的行为,对规避执行的“老赖”开展凌厉攻势,用好、用足、用活法律手段,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对维护司法秩序、增强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导向作用。(稿源:和龙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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