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吉林省和龙市人民法院积极运用互联网法院,致力推进民事案件进程,不仅用切实的司法行为和诉讼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以零接触的案件审理方式配合疫情防控,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020年3月6日,和龙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该案原告伊某某将被告赵某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女赵小某由原告抚养。
为实现疫情防控和案件审理两不误,经征求当事人同意后,和龙法院民事审判庭进行网络开庭。为保障庭审顺利进行和解决远程举证等问题,技术部门与民事审判庭密切配合,技术部门于庭前进行全面的指导、进行庭前测试,并在开庭过程中全程予以技术保障。
庭审中,法官依托在线视频与当事人进行实时对话,核实当事人身份信息、开展法庭调查……顺利完整地开展诉讼的全过程。
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和龙市人民法院切实推进科学防控、依法防控,同时也保证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以信息化助力审判工作,依法维护妇女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龙市人民法院供稿)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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