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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服务不打烊 院领导带头云审判

发布时间:2020-03-13 14:23:51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姜雨)3月11日上午,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利用信息网络远程开庭,审理了一起被告人庞某涉嫌犯盗窃罪的刑事再审案件,该案由延吉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柱善、行政庭负责人李冬、法官林大海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再审审理过程中,审判长李柱善围绕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犯罪事实,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庞某构成盗窃罪,因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庞某构成盗窃罪,因庞某在犯前罪时系未成年人,此次犯罪不应当认定累犯。合议庭研究讨论后,认为原审被告人庞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庞某当庭自愿认罪,对其可以酌情从宽处罚。被告人庞某有入户盗窃情节, 应对其从严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放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原审被告人庞某1994年11月21日出生,2011年2、3月份实施盗窃时,庞某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刑满释放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盗窃罪,不属于累犯。故原审中认定原审被告人累犯,系适用法律错误,予以更正。此次庭审通过改变一审判决中法律适用错误,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彰显了该院在审判过程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审判理念。

延吉市法院在疫情期间,始终坚持“抗疫不停审”,各庭室法官结合新旧开庭模式。通过微视频、远程开庭的新媒体技术,兼顾传统开庭模式,力争在特殊时期,坚决夺取“审判”“抗疫”的双胜利。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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