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张洪彬)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延边州委、州政府关于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有关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全力支持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和龙市企业复工复产,助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有关规定,和龙市公安局光明派出所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服务保障“三项措施”。
一、深入开展“进企业”活动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按照“百万警进千万家”工作部署,光明派出所主动深入辖区企业,全面了解企业复工复产中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问题,共同研究对策方法,在法律正常允许范围内,千方百计地帮助企业解决问题、组织全体民警深入辖区各企业,开展上门服务大走访活动,主动为企业外来员工办理居住证等方式统计好返和务工人员,减少疫情期间人员外出流动性,实现“企业复工复产到哪里,公安跟进服务到哪里”。截止目前,光明派出所排查辖区企业16家,办理居住证4个,帮助企业解决返和务工人员隔离对策2起,真正帮助企业做到“零跑腿”“零风险”。
二、指导企业强化内部安全管理
光明派出所积极协助企业制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和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引导企业贯彻落实好《企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要求的各项防疫措施,指导企业做好重要部位的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工作,一是对返和务工人员必须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记录每天2次体温等健康情况,做到科学防控。二是对物流、木材加工厂等企业,在新冠肺炎冰毒期间对进入和龙市的黑龙江牌照,或进入过黑龙江返和运输车辆,必须第一时间向派出所报告,卸货过程中运输人员一律不得下车,卸货完毕后即驶离开本市等措施,周密做好复工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依法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
依法加强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加大对复工复产企业周边的巡逻防控力度;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光明派出所在非紧急情况下通过电话、治安联动防控微信群等非接触方式,尽可能与辖区企业时刻保持密切联动,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对企业从快从严打击影响企业复工复产、正常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打击制假贩假、哄抬物价、非法经营、虚假宣传、合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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