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讲话中强调,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疫情防控期间,各种医用口罩、消毒液、体温枪、防护服等防疫用品第一时间被抢购一空,市场需求量极大,随之而来的是相关企业纷纷提前复工复产增加产能,全力生产防疫用品,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依据中央、省、州、市各级下发的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服务举措,吉林省珲春市公证处上下积极行动,科学制定方案、精准落实,保障公证服务不停歇、不断档、不打烊,全力护航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日前,我处接到某商业银行及企业共同提出的办理借款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的申请,为企业解决复工复产融资问题。据了解,延边某酒业有限公司是一家经营范围包括制造、加工、销售酒类产品的老企业,在本地区具有一定的知名度。疫情防控初期,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潘某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得知了本地区消毒液“一瓶难求”的消息。在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后,立即组织在珲工作人员返厂复工,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投入到75度消毒用乙醇的制造工作中。很快,该公司销售的75度消毒用乙醇暂时缓解了消毒液紧缺情况,但是该公司储备的制造原材料是远远不够满足供应需求的。为满足市场供应需求,该公司急需大量采购制造75度消毒用乙醇的原材料,但是由于流动资金紧张,所以该公司决定以公司法定代表人潘某与其妻子共有的房屋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430万元贷款,在银行履行相关审贷手续后已经是周末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并不确定公证处是否可以办理公证,所以通过电话咨询是否可以办理公证问题。
在了解到详细情况后,珲春市公证处急企业所急,立刻启动绿色通道,变“预约办证”为“立即办证”,指派专人在做好测温、登记工作后,现场指导企业准备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股东会决议、不动产权证、借款抵押合同等涉及公证项目的相关资料。在公证员审查、核实完当事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后,即时为该企业出具了公证书。该公司凭公证书当天便取得了急需的周转资金,解决了该公司的燃眉之急。
疫情防控期间,珲春市公证处积极推出便企惠企措施,做到公证服务不断档,针对当事人确有复工复产的公证需求,开通绿色通道,守业担责,确保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充分满足企事业单位及人民群众的公证需求。(珲春市司法局供稿)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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