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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检察院扎实推进未检工作全面开展

发布时间:2020-03-31 13:44:10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栗中鹤 金莲花)在作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吉林省延吉市检察院始终坚持执行“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工作原则,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认真履行未检职能,积极构建未成年人捕、诉、监、防、帮一体化工作模式,扎实推进延吉市检察院未检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先后获得“吉林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市妇女儿童巾帼文明岗”,连续两次荣记延边州检察机关集体三等功。

一、打造专业未检

延吉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不断完善硬件配套设施,创新工作举措,加强专业化建设,努力提高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质量和效果。于2017年3月建设成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并于同年10月成立延边首家以个人名称命名的未检工作室“莲花工作室”,2019年引进心理测评仪器及智能机器人“小安”,有效的保障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开展。2019年内设机构改革后,延吉市检察院成立第五检察部,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成为延边州唯一单独成立未检部门的基层检察院,并指定办案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懂心理学、教育学、业务水平高的干警专门负责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办理工作,组建未检精英团队。延吉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配有员额检察官1人、检察辅助2人、文职人员2人,通过强化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不断加强理论知识学习、心理疏导、法律咨询解答的能力,夯实自身本领,并系统掌握了朝汉互译法律专用术语,不断提升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取得了吉林省未检业务标兵等良好成绩。

二、打造品质未检

延吉市检察院立足本职,创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办案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未检办案实践中,延吉市检察院不仅将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的不同程序和阶段集中于一个专业部门,赋予了新的内容和特点,更是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未检特殊制度的相关细则,将涉未成年人的特殊制度落实到实处,不仅给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还对他们进行社会调查,以便更准确地进行分案处理,不停留于简单地就案办案。在讯问以及庭审的整个过程中确保法定代理人在场以保障他们的诉讼权利,且通过亲情会见和当事人和解制度,给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司法关爱,另外还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测评,开展心理疏导工作,聘请的心理咨询团队对延吉市检察院性侵案件被害人进行的心理疏导,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同时,延吉市检察院联合教育局、团市委、妇联、关工委等单位全面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将“惩、防、教、治、责”的新时代未检责任担当起来,充分发挥社会联动、专业人才、体系机制优势,推动未检工作取得新发展。2019年5月,由延吉市检察院牵头,同教育部门、妇联、团市委、关工委召开“一号检察建议”工作推进会,进一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内容,并同教育部门签订“检教共建”合作方案。截止2019年末,对延吉市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共计52所学校进行了走访调查,进一步了解了延吉市中小学的校园安全、教职员工管理、学生教育、女生宿舍管理等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切实做到对未成年人性侵案件的零容忍。

三、打造创新未检

在未检工作中,延吉市检察院始终坚持未检工作司法新理念,努力探索新方法、新途径,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2017年3月,延吉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正式投入使用,基地结合延吉市的实际,以注重查找未成年人辨明是非和自我保护意识能力为出发点,截止2019年末,延吉市检察院接待了延吉市各个中小学校师生及社区未成年人工作者共计50场次5000余人。延吉市检察院以“法治进校园”活动为依托,积极开展法治进媒体、法治进社区等相关系列活动,并创建“菜单式点单”法治宣传模式。由被授课单位进行“菜单式点单”,延吉市检察院根据每个学校存在的问题,针对不同受众,采取不同的主题灵活授课,切实增强法治宣传的实效,做到“对症下药”。截至目前,延吉市检察院共开展法治进校园30余次,法治进社区6次,法治进媒体3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结合疫情期间的法治案例和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等内容拍摄了线上小课堂“‘疫’不容辞,‘未’爱前行”系列法治教育短片,目前已累计推出了三期,做到开学延期、法治教育不延期,用创新模式保障了未检工作的平稳开展。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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