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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三个规定”规范司法行为

发布时间:2020-04-21 12:33:52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刘雁秋)为全面掌握“三个规定”执行情况,深入推进“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纪检组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对近年来执行“三个规定”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

首先,对每名员额法官进行了谈话,由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国荣、常务副院长李志君、纪检组长李波担任谈话人,谈话内容为员额法官对“三个规定”相关要求的认知以及贯彻执行情况,并就是否存在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有接触交往行为情形及遇到该情况应当如何处理等问题进行了详实询问。并要求员额法官对执行“三个规定”做出承诺,使本院法官进一步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为有效预防“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发挥积极作用。

其次,组织全院干警进行“三个规定”集中学习,由纪检组长李波将“三个规定”中的具体内容结合本院实际情况进行了解读,突出了问题导向,对从严从细从实落实“三个规定”提出了要求。

最后,为进一步检验关于“三个规定”的学习成效、巩固学习成果,全面提高全院干警对“三个规定”的认识和理解,组织全院干警参加了“三个规定”专题知识测试。本次测试既是对全院干警学习情况的一次“体检”,又是对学习成效的一次巩固和提升,使干警加深了对“三个规定”的理解,促进了司法行为的规范。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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