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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闯酒店见隔离女友殴打民警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0-04-26 11:38:20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李洪利刘欣如)男子胡某为与隔离中的女友见面,自称来自疫区,强行闯入指定的隔离酒店中,警方对其再三劝阻无果后,进行强制带离,胡某拳打脚踢,致使民警、辅警4人受伤。

4月16日,吉林省辉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胡某妨害公务一案,当庭宣判被告人胡某犯妨害公务罪,该案是辉南县首例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刑事案件,辉南法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快立、快审、快判,从立案到审结宣判仅用时14天。

在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胡某的女友唐某于2月24日乘火车自广西经南昌到达辉南县朝阳镇,按照相关规定,自重点地区返回人员应当到集中隔离点进行21天隔离医学观察。被告人胡某在自身不符合集中隔离条件的情况下坚持陪同其女友在指定隔离点共同居住,经防疫人员和派出所民警多次沟通仍拒绝离开,当晚23时许,民警对其实施强制带离。强制带离过程中,被告人胡某使用拳脚踢打民警,造成4名民警受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胡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在庭审中对人民警察诚恳的表示道歉,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八个月,被告人胡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吉林通化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依托“云上庭审”,从严从快审理了一批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平均用时6.8天,有力的震慑了违法犯行为,维护了通化地区社会安定有序和人民群众安全健康。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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