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刘鸿雁)强制医疗执行监督是刑事诉讼法授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权力,也是一项重要的法律监督职责。为了维护强制医疗人员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保障强制医疗依法进行,近日,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开展强制医疗专项检察监督工作。
按照《人民检察院强制医疗执行检察办法》等相关规定,敦化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对强制医疗人员收治情况及医疗监管活动进行全面监督,重点检查安全保障配备,并逐项查看强制医疗人员的医疗档案。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两名强制医疗人员(杨某、李某某)未被定点医院收治的问题,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尹秀江、第三检察部主任梁群及部门干警积极深入到位于大石头镇的强制医疗人员家中,与其家人谈话,了解强制医疗人员(杨某、李某某)的相关情况,查看既往病历及医院诊断书,并与公安机关沟通,协商尽早将强制医疗人员送往吉林省安康医院进行治疗,有效保障强制医疗依法进行。
下一步,敦化市检察院将继续开展强制医疗执行巡查工作,进一步强化与法院、公安机关、社区等相关部门和监护人的沟通联系和相互配合,积极与上级部门请示沟通,紧盯强制医疗的各个环节,加大强制医疗执行监督力度,推动强制医疗执行工作规范高效开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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