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临江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受理了臧某某与刘某某诉前保全一案,经过法院干警认真细致的工作,最终诉前保全得以顺利完成。
起初,经调查确认被申请人刘某某名下无银行存款、不动产登记、车辆信息登记等财产信息。但根据申请人臧某某反映,刘某某平时出手阔绰,随身携带的手包里总是装着几千元的现金。法院干警决定进一步调查,在得知了被申请人可能在林业局承包了多块林地这一消息后,临江林区基层法院干警决定到相关林场核实情况。鉴于数个林场相距较远且道路难走,法院执行局干警天未亮就出发到各个林场进行调查。初春时节天空飘着小雨,通往林场的道路十分泥泞,能见度较低,林区内因气温较低下着小雪,土路结冰车子打滑。法院干警克服种种困难用时11小时,行驶150多公里对三个林场进行了调查。最后终于确定刘某某有一块实际承包种植的林地。临江林区基层法院干警马上对该林地的保证金进行冻结,诉前保全顺利完成,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临江林区基层法院供稿)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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