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李金阳)近日,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按照珲春市委政法委《关于充分发挥政法单位职能作用进一步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研究制定了《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确定了乡镇包保联系法官,利用6天的时间与珲春市下辖九个乡镇完成对接工作。
各乡镇党委和法院高度重视对接工作,积极衔接,在春季农忙季节,乡镇党委副书记兼综治办主任亲自召集对接会议,法院、乡镇党委、司法所及包保律师各方代表参加了会议。会上,各乡镇党委领导介绍了辖区面积、自然村屯数、户数、人口数、现有乡镇人民调解组织情况及调解员人数等情况。各乡镇党委、政府热烈欢迎法院参与乡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期望法院在法律上给予他们大力的帮助和支持。会上,法院领导和包保法官表示将认真按照珲春市委政法委《关于充分发挥政法单位职能作用进一步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方案》的要求,积极参与平安珲春建设,与各乡镇党委、政府一道共同推进乡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经过对接座谈,与会各方对今后开展好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充满信心。
对接工作拉开了法院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共建和谐乡镇的序幕。下一步,珲春林区基层法院还要与各乡镇搭建起人民调解平台,进入实质性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进入角色,切实发挥法院在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的作用,为乡镇人民调解组织提供积极的法律服务,力争达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力争将矛盾纠纷通过诉讼外方式解决,实现案结事了社会和谐。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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