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0日,长春铁路运输法院 “好差评”诉讼服务评价系统上线了,该系统旨在增强法院诉讼服务工作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效能,接受人民监督。
所有到长春铁路运输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窗口或线上服务等各诉讼服务平台办理诉讼业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办理各类诉讼服务过程中,对诉讼服务机构、诉讼服务人员和诉讼服务质量都可以通过该系统进行评价。评价等级分为五级,包括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当事人以实名制方式做出服务感受评价,也给长春铁路运输法院的诉讼服务工作,做出真实评价。对评价结果采取“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对情况清楚、诉求合理的问题要立行立改、限期整改,真正提升法院诉讼服务质量,保证法院诉讼能够让当事人进一步满意。(长春铁路运输法院供稿)
系统上线后,长春铁路运输法院第一时间组织安装、学习和操作,录入法院工作干警的身份信息,主动向当事人介绍该系统,并现场“教学”,积极邀请当事人对本院的诉讼服务进行评价。
今后,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将积极开展“好差评”系统的应用和评价体系,落实省高院诉讼服务评价机制,认真对待当事人的每一份评价。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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