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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听证会 让一起存疑不起诉案件公开透明

发布时间:2020-05-27 14:01:22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刘鸿雁)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促进规范司法,保证案件质量,5月26日上午,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对玄某某盗伐林木、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举行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敦化市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姜恩禹主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法律援助律师、作为听证人员应邀参会,公安机关代表、受害人董某某及敦化市人民检察院相关人员参加了公开听证会。

2015年5月,玄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情况下,雇佣他人到敦化市某镇(受害人董某某家的自留山)盗伐林木40余株(其中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3株),合计立木蓄积5.1361立方米,折合原木材积3.4867立方米,经敦化市林业局木材销售科划价,涉案木材价值人民币2440.69元。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王术国对玄某某拟作不起诉案件事实、证据以及拟作不起诉决定的意见和理由进行了全面阐述。经二次退回补充侦查,玄某某雇佣砍伐涉案树木的人员一直未到案,无法确定是玄某某指使该人员砍伐受害人董某某家的树木、还是被雇佣人员擅自决定砍伐受害人家的树木,无法确定玄某某主观上是否具有犯罪故意,因此认为该案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存疑不起诉条件,拟作存疑不起诉。

敦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石英现场向参会人员阐释存疑不起诉的概念和内容、存疑不起诉的条件、存疑不起诉的法律意义,使听证人员对存疑不起诉有了更加深刻清晰的理解。

参加听证会的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认真听取了案件汇报后,就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方面向案件承办人进行了提问,并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公安机关代表也表示同意检察机关做的存疑不起诉决定。

随后参会的听证人员进行了评议,经过评议,听证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玄某某涉嫌盗伐林木、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做存疑不起诉的意见。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公平正义”,姜恩禹主任在最后总结中表示,过去被害人对检察机关做出不起诉决定往往是不太理解的,今天对玄某某拟不起诉案件以公开听证会的形式, 向社会传递检察机关全新的办案理念,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让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流程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能够有效地教育、感化和挽救涉案嫌疑人,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有助于提升办案质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司法公正,增强了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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