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积极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在多方主体之间充分发挥沟通桥梁作用,促进源头化解及多元化解,在司法职能和社会职能中全力展现法院的担当作为。2020年5月22日,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在巡回审判点八家子服务站成功调解了一起林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秦某与被告单位签订了林业承包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相关政策调整导致该合同无法履行。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林业承包合同,并退还所交承包费。收案后,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及时与林业企业联系,依托府院联动及诉前调解机制,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将府院联动的初衷发挥到实处,林业企业与法院相互之间通力配合,呈现良好的工作态势。
由于当前处于疫情期间,而原告住所地距林区法院百余公里,为方便当事人诉讼,法院主动延伸诉讼服务,来到当事人所在辖区巡回审判点办理该案件,不仅及时就地化解了矛盾纠纷,并且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并签订了调解协议,实现了诉前化解,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同时对法院的工作表示赞赏。
下一步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完善府院诉源化解联动机制,将法院的定纷止争职能与林业企业的社会管理职能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多方参与、力量融合的解纷机制,全面提升化解矛盾专业化水平,有效开展诉源治理,推动林区的法治建设。(和龙林区基层法院供稿)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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