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吉林省图们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城市公共客运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7月15日,图们市公安交警大队联合市交通运管部门开展“电动三轮车”整治行动。
整治范围主要是在市区内从事非法客运经营的电动三轮车及驾驶人;违反市政府《关于在市区内禁止电动三轮车非法载客和非法运营的通告》规定且不听劝阻、继续上路行驶并非法从事客运经营的,对车辆予以暂扣,对依法扣留的车辆,不能提供合法来历证明的,不予发还;针对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交警大队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本次行动,共计查获4辆从事非法客运经营的电动三轮车,车辆全部依法扣留。在相应处罚的同时对车辆驾驶人进行相关教育工作,讲明利害关系,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通过情、理、法的洗礼,车辆驾驶人均表示保证不再从事非法客运经营活动。交警大队将持续开展整治行动,全力做好市区内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中共图们市委宣传部供稿)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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