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唐薇) “这笔留底税额对我们企业而言,可谓是雪中送炭啊!这即将退还的税款解决了我们企业生产资金的大问题,筹备项目有了资金,最令企业头疼发难的问题解决了,感谢税务部门向我们第一时间传达政策,耐心地辅导我们,为我们着想,让我们企业感受到暖心。”吉林省龙井市大森林天然矿泉水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对市税务局工作人员优质高效的服务称赞不已。
据悉,龙井市大森林天然矿泉水股份有限公司在2017年购入设备时,取得税额280万元的专用发票,但由于会计工作失误,没有及时将取得的发票进行进项发票认证,导致企业无法抵税,这个难题一直困扰着企业。当《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一发布后,龙井市税务局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政策学习,在吃透摸准公告要点后,第一时间与该公司取得联系,将专用发票进行了认证。
同时,经税务部门调查核实,该公司暂时未大规模生产经营,销项税额较少的情况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2019年第39号公告中“连续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0,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的条件,及时对该公司会计人员开展政策宣传辅导,告知办理退税的手续。该公司会计说:“市税务局工作人员主动指导我们如何享受优惠政策、怎样申请,让我们企业享受到了税收政策的‘红包’。”
今年年初以来,龙井市税务局以“退”换企业发展的“进”,为企业缓解了压力,注入了活力。下一步,该市税务局将持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为企业纾困解难,倾力服务“六稳”“六保”大局,贡献税务力量。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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