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林法官,感谢你的公正审判帮我们讨回了公道”
7月28日上午,原告李某家属来到吉林省延吉法院,向民三庭法官林大海送上一面写有“为民解难,公正执法”的锦旗,表达对林大海法官公正审判的感激之情。
案情回顾:李某因腹泻来到甲医院就诊,经检查后诊断为急性肠胃炎,并进行输液治疗。在输液的过程中,李某感到左侧上肢及下肢麻木,经该院检查后诊断为脑血栓,李某随后被送至乙医院进行救治,之后李某被确诊为脑梗死,左侧肢体受损,生活无法自理,于是李某将两家医院诉至延吉法院。
该案经延吉法院做出判决后,被延边中院裁定发回重审。因该案案情复杂且赔偿款数额较高,如处理不当,极易引发冲突。主审法官林大海受理此案后,多次耐心接待当事人了解案情,仔细研究卷宗材料归纳整理双方争议焦点,并制定了周密详细的审理计划。经审理后,最终确定其中一家医院为这起医疗事故的责任主体及李某应得的赔偿款。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后,负有赔偿责任的医院主动向李某支付了赔偿款。
近年来,医疗纠纷、医患矛盾逐步升级为社会舆论的热点,此类案件的主要争议焦点是医疗行为与医疗结果的因果关系上存在分歧,且案件赔偿金额较高,审理上存在一定难度。延吉法院民三庭对医疗纠纷案件进行专业化审理,定期组织员额法官开展业务学习讨论,研究典型案例,注重在案件审理中释法明理,既帮助患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又提升医院风险防御能力,有效缓解医患矛盾,在快速有效解决医疗纠纷的同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延吉法院供稿)
责任编辑:马尧
版权所有 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人民中国杂志社、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投诉举报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14043293号-10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