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刘晶茹张岩)7月24日,吉林省蛟河法院受理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张岩的耐心调解下,实现了当天立案、当天调解、当天结案、当天送达。
经了解,蛟河市境内302国道357公里至426.3公里及蛟拉线0公里至10.2公里公路两侧路边树所有权及经营权归蛟河市某单位所有,树木采伐收益权40%归某单位所有,60%归沿途等14个自然村村集体所有。2013年,原告秦某取得村里该树木的收益权,2020年4月蛟河市某单位采伐302国道上述路段两侧树木,现秦某要求某单位给付该收益的40%。
蛟河法院于7月24日受理了此案,立案庭法官张岩认为该案事实清楚、遂立即电话联系被告,征得其同意后,于立案当日下午2点多组织双方见面,在法院进行调解。经承办法官耐心与双方沟通,原告、被告约定了还款日期,法院据调解协议制作了调解书,并现场向双方送达。
近年来,蛟河法院一直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更加快捷高效的服务,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就在身边。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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