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胡峰)执行和解后还能恢复执行吗?这一直是申请人所关心的话题。
在执行过程中,存在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后,被执行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的情况。对于这种不按约定履行的行为,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
近日,珲春林区基层法院执行的一起执行恢复案件就是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人未能按约定履行,申请人及时申请恢复执行的案例。该案为借款合同纠纷,于2020年5月被执行人隋某、齐某与申请人许某达成和解协议 。申请人许某在协议约定明确的期间内未收到被执行人的还款,2020年7月重新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珲春林区基层法院恢复执行后,立即启动执行程序,评估拍卖了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中型客车,最终法院成功执结此案,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在此也提醒被执行人,执行和解不是逃避执行的方式,被执行人理应讲诚信、守诺言,如果未按和解协议履行的,法院可采取强制措施。但达成和解协议时也要注意,不要双方私下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当事人私下达成的为执行外和解,只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效力,且执行和解协议内容要规范,约定要详细,这样有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马尧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