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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安厅表彰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双十优”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发布时间:2017-03-24 15:23:08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记者 王永范 通讯员 范泽宇)为进一步推动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建设和发展,充分调动全省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工作积极性,达到“加快发展、振奋士气、稳定队伍”的目的,省公安厅组织开展了“第二届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双十优’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对各地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奖励。
 
  本届“双十优”评选工作主要采取基层自评、自荐,省公安厅组织实地考评和集中复评的方式进行。“十优达标政府专职消防站”主要依据其消防站建筑面积、人员编配、装备配备达标率、灭火救援出警量确定名次;“十优训管政府专职消防队”主要依据其班组操法考评、全队业务理论考核、全队体技能成绩、灭火救援出警量确定名次;参加总评的“双十优”先进个人主要依据集中考核成绩、业务理论、单兵体技能成绩确定名次。
 
  在本届“双十优”评选工作中,考评组始终牢牢把握三个原则:一是细致到位,认真梳理研究评选标准和要求,逐条逐项分解细化上报参评的材料,真正把考评工作量化、具体化,努力将考评工作每个细节和每个环节做到精益求精。二是严把尺度,坚持一把尺子、一个标准量到底,不掺杂个人感情,确保了整体考评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三是实事求是,认真分析上报参评对象的主要成绩特点,对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了肯定,对存在问题和不足的单位,提出了具体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做到了评选和改进工作相结合。
 
  通过层层筛选、推荐和考评,考评组最终评选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各20名上报省公安厅,经审核批准后印发了《关于表彰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双十优”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吉公办字〔2017〕9号),并采取颁发牌匾、证书和奖杯以及划拨器材装备的方式予以了表彰奖励。
 
  通过此次评选表彰,极大地鼓舞了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士气,增添了工作的动力,也为进一步推动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吉林省社会经济的全面振兴发展创造了更加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

责任编辑:薛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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