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李世莹张旭)为进一步增强审查逮捕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近日,吉林省和龙林区检察院就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马某某涉嫌犯诈骗罪审查逮捕案件召开听证会,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值班律师、人民监督员及人大代表受邀参加听证。
案情介绍:2018年7月至2020年1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谎称认识民政局工作人员可以为他人办理“五七工”,让犯罪嫌疑人马某某联系想办理“五七工”的人员,先后骗得10余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数万元。
听证会上,主持人郭军辉副检察长说明了本案公开审查的目的、规则、要求及需要审查的事项。承办检察官介绍案件相关情况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说明提请批准逮捕的必要性,值班律师阐述了意见。随后,本案承办检察官针对二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逮捕必要性、社会危险性、法律条款适用等情况向与会人员予以详细阐述,据此发表审查意见。与会代表围绕二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犯罪事实认定等问题与办案人进行了充分交流,并对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逮捕的必要性发表了意见。
和龙林区检察院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深入分析研判的基础上,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依法作出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批准逮捕、对犯罪嫌疑人马某某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在保证审查逮捕质量的同时,实现了案件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此次审查逮捕案件听证会的召开,进一步推动了审查逮捕程序向诉讼化的转变,将检察机关办案过程与释法说理有机结合,在确保审查逮捕案件质效的基础上,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公开、公平、公正。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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