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唯一官方中文网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法坛

每周学习一点“典”

发布时间:2020-09-03 13:57:34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结婚登记前不如实告知重大疾病,婚姻可撤销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崔岩)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今天,让我们一起看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结婚登记前不如实告知重大疾病,婚姻可撤销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责任编辑:马尧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人民中国杂志社、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投诉举报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14043293号-10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