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杨波 报道)吉林省延边州生态环境局积极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省级方案第13项整改任务“农村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问题。”目前,延边州农村垃圾收运体系已基本建成,垃圾收运体系已覆盖全州90%以上行政村,全州90%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省级方案第27项整改任务“水污染防治工作重视程度、推进力度明显不够,水环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问题。”目前,延边州已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全州县级及以上9个在用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取水达标率为100%。前7个月份,全州10个国省考核断面中10个断面水质全部达到年度水质目标要求,好水比例达到100%。省级方案第54项整改任务“自然保护区违规开发建设问题。”目前,延边州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共计947个,已完成整改945个,完成率99.8%,基本完成整改。延边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案件共483件,已办结473件,办结率97.9%,正逐步进行销号备案,其余10件正在有序整改中。
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实施环保督察月报制度,建立整改台账,实施清单管理,专案盯办,定期复核,跟踪问效,完成一个、公开一个、销号一个,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压实督察整改工作责任,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预计在9月中旬召开延边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对2020年度需要完成还未完成的整改任务,通报工作进展,逐一明确责任,确保完成年度整改任务。做好今年第二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信访案件及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复查复核的前期准备工作。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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