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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民法典解读人格权编

发布时间:2020-09-10 15:15:56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案例分析:

为了给家中装修购置建材,周女士走访了多家建材市场。令她恼怒的是,在装修已经完成一段时间后,仍有建材、家具销售商给自己打骚扰电话,甚至遭遇电话“轰炸”。当她去质问店家是否泄露了她的个人信息时,对方总答复严格保密了客户信息。

法律解读:

随着互联网的广泛应用,我们每个人似乎都没有了秘密,骚扰电话、信息不断,稍有不慎甚至还会遭受“人肉搜索”。近年来,隐私权越来越受到大家的重视和保护,而此次颁布的民法典把人格权独立成编,规定每一位自然人隐私权、肖像权、生命权、名誉权等合法权利的保护规则,强化了对人格的全面保护。”

法律条文: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案例分析:

一段视频通过AI技术把朱茵的脸替换成杨幂迅速蹿红全网,有网友提出可能侵犯版权与肖像权。在讨论声浪中,该视频最终下架。

不过,“AI换脸”依旧快速兴起。2019年8月30日,一款名为“ZAO”的软件上线,下载量迅速攀升。不少用户上传自己的照片,把明星塑造的角色换成自己的脸,并上传“改头换面”的视频片段到朋友圈等社交平台,过了把主角瘾。

但火爆并没有持续多久。由于“ZAO”用户协议中暗藏涉嫌侵犯用户隐私权的霸王条款,被工信部约谈。霸王条款删除后,争议并未终止。有网友担心,如果面部信息泄露,被人非法利用怎么办?

法律解读:

肖像权是每个人就其肖像具有商业价值而享有的权利,如果有人未经允许,就擅自使用他人肖像来牟利,这不仅不尊重肖像权人,更是对其经济权利的侵害,特别是依靠知名度获得赞助或广告费用的名人。

此次颁布的民法典不仅承认了个人有权许可他人对其人格利益进行利用,而且还划定了可以许可使用的人格利益的范围,适应了时代的发展要求。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明确禁止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将“AI换脸”纳入肖像权保护范围。

法律条文: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延吉市人民法院供稿)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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