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韩龙玉)为规范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建立企业生态环保“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促进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吉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以来,延边州生态环境局延吉市分局通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
规范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建立完善12家规模以上重点污染源企业和575家一般污染源企业“一企一档”数据库。推行环境监管“双随机”执法制度,联合市场监管、税务、法院等部门对企业信用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将企业失信违法行为与监督检查结合,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依据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对17家企业环境信用状况作出等级评价,通过吉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向社会公开,实施环境监督管理联合惩戒。
全面加强司法联动,对重大失信企业及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及刑事案件。已对7家企业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其未能享受减免环保税和退税政策,无移送适用行政拘留及刑事案件。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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