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付新)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中国法治进程上的重要里程碑,关乎每一个公民生老病死的全部生活。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及时贯彻落实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关于《民法典》培训宣传要求,9月21日上午,珲春林区基层法院综合审判庭全体法官来到珲春林业有限公司板石林场,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并与林场负责人和职工进行了座谈,向企业宣讲《民法典》等法律法规。
宣讲中,法官聚焦《民法典》的颁布的背景、法典亮点、法典涉及企业经营的条款,通过新旧对比的方式,向林场负责人和职工细致地阐释了《民法典》中关于人身损害赔偿、高空抛物侵权责任分配、民间借贷、物业服务、婚姻诉讼等法律知识。同时,结合本院审结的刑事案例,法官又讲解了与盗伐林木罪、非法狩猎罪等相关的刑事法律法规。座谈中,针对企业干部职工代表们提出的问题,法官们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回答,并引导大家不仅要自己懂法,更要向林区群众宣传法律。
通过此次活动,使企业领导对《民法典》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和概括的了解,也使企业员工对依法行事、依法维权产生了兴趣,表示在今后的生活工作中能够自觉守法,遇事找法。更加促使企业与法院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引导企业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自觉用好《民法典》,为珲春林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事关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下一步,珲春林区法院将创新举措,把宣传《民法典》作为普法重点,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力争使《民法典》走进群众生活的每个角落,把《民法典》真正送到百姓身边。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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