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李鹏)根据吉林省延吉市委统一部署,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十五届市委第八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党委开展为期四个月的常规巡察。10月10日上午10时,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公安局党委工作反馈会在延吉市公安局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市委巡察办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朴贞爱、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吕晶、市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郑兰花、派驻纪检组组长金雪峰,以及第一巡察组全体成员。延吉市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全体中层领导干部参加会议。会议由延吉市公安局政委杨平平主持。
会议首先由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吕晶同志反馈巡察工作意见。
随后,市委巡察办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朴贞爱同志讲话。朴贞爱指出,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8月2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党委工作开展了常规巡察,在市公安局党委党组织的高度重视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积极支持配合下,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了实效。对市委巡察反馈和落实整改工作,朴贞爱代表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党委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端正整改态度,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着力建章立制,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转化。
会议最后,由延边州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延吉市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崔昌铉同志代表延吉市公安局党委做表态发言。崔昌铉表示,一是坚决提高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市公安局广大干部、民警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领会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迅速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在经常、融入日常,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整改。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清单,市公安局将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力争做到“三个明确”。公安局党委将跟踪检查整改情况,确保巡察整改工作统筹有序、推进有力。三是坚定发展信心,促进成果转化。坚决把巡察整改和落实管党治警主体责任结合起来,和推动公安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深入学习贯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落实省、州、市各项决策部署,以行促改、以改促效,全力推进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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