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吉林省珲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陈某等20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二十二项犯罪事实一案。延吉法院司法警察大队的司法警察们和安图、图们、敦化法院抽调的法警们一起共同协助珲春法院完成该案的庭审保障任务。
延吉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在接到警力调动命令后,克服警务任务重、警力紧张的困难,严选11名司法警察前往珲春协助执行此次庭审保障任务。鉴于此案社会影响较大,受害人亲属情绪反应强烈,极易造成庭审失控的局面,因此该院司法警察大队认真制定执勤预案,要求值庭法警在庭审过程中严格执行勤务规则,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坚决做到提押被告人“手续严”、押解途中“监管严”、维护法庭安全“值庭严”、羁押候审突出“看守严”的“四严”标准。
目前,该案仍在后续审理中,该院司法警察将继续发扬延吉法院人的优良工作作风,为本次案件的庭审提供坚实有力的警务安全保障。(延吉法院供稿)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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