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朴晶敏)11月4日,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来到珲春林业局进行《民法典》普法宣传与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
珲春林业局基层单位党支部书记及副场长(林政员)、资源处、稽查处共30余人参加了此次普法宣传。珲春林业局政法委书记关晓艳主持开班讲话。随后,珲春林区基层法院李忠臣副院长以“涉林自然资源司法保护”为主题,结合珲春林区基层法院近年来审理的涉林自然资源保护案件与《民法典》第七章侵权责任,对采用民法手段保护林业自然资源进行了讲解;玉常镇法官以“《民法典》侵权责任及民间借贷法律问题”为主题,对我国《民法典》的起草、颁布及重大意义进行了概述,针对《民法典》第三编合同中的借款合同及第七编侵权责任进行了具体讲解;刘银铎法官做为此次“人民调解员培训”的主讲人,从诉讼中调解与诉讼外调解(即人民调解)的联系出发,全面、具体地解析了人民调解的定义、程序、作用与重大意义并于会后分发了相关资料。
法官们的讲解通俗易懂,又与参会人员的实际工作息息相关,现场气氛活跃,双方就实际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参会人员不仅对即将实施的《民法典》有了一定的了解,又因人民调解员培训,对人民调解工作信心倍增。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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