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王婧)根据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畜牧业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畜禽禁养区调整落实情况排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近日,州生态环境局图们市分局联合市农业农村部门共同开展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落实自查工作。
此次排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及吉林省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照调整后的禁养区划定方案,重点对调整后的禁养区划定法律依据、面积及数量等情况进行逐一排查。
经排查,图们市未对禁养区进行重新划定调整。图们市禁养区面积151.56平方千米,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之外,未划定其他区域为禁养区。在划定的过程中,不存在以改善生态环境为由,随意扩大禁养区范围、限制散养户、建设通过粪污资源化利用实现无污染无排放的养殖场以及违反法律法规限制养猪业发展或压减生猪产能的情况。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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